发布单位:汇泽博远(天津)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2-6-26
第五十九条劳务派遣单位
第五十九条 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第六十三条 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应当按照同工同酬原则,对被派遣劳动者与本单位同类岗位的劳动者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规定的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相信大家看了上面的介绍多多少少也应该知道,只要是劳务派遣人员签订的劳务派遣合同是真实有效的,那么就是有保障的,权益也会得到落实,所以也不用太过---。
企业和派遣单位应如何承担责任?
如果在劳务派遣协议中约定由派遣单位承担对第三人的赔偿责任,这种约定是---有效的。因此,企业在承担了赔偿责任之后,仍然可以依据该约定向派遣单位追偿。在劳务派遣用工形式下,员工被派到用工单位,接受用工单位的安排从事工作,从外表上看,员工代表的是用工单位,从事的是用工单位的职务行为。可是当---发生时,责任的判定却牵涉到派遣单位。例如,企业使用了劳务派遣单位派来的驾驶员,在驾驶车辆外出履行职务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第三人身伤害、财产损害的,企业和派遣单位应如何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