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劳务派遣单位)的义务1、订立劳动合同: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2年以上的固定期限书面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可约定---期,但只能约定一次。在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规定的工资标准,天津劳务派遣费用,按月支付报酬。不得以小时工的用工形式招用被派遣劳动者。2、告知义务:应当将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告知被派遣劳动者。3、付薪义务:不得克扣劳动者的工资,武清天津劳务派遣,应按劳务派遣协议的约定支付其薪资。4、禁止收费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不得向别派遣劳动者收取费用。5、禁止自派遣:用人单位不得设立劳务派遣单位、不得出资或合伙设立劳务派遣单位,向本单位或者所属单位派遣劳动者;劳务派遣公司不得自设新的单位,再派遣劳务公司中的劳动者去新单位工作)。
按员工的原隶属关系分类,可以分为转制式和输出式劳务派遣。1、转制式劳务派遣:是指员工已经被用工单位录用,按照原岗位、原工资不变的原则,从现有用工单位的编制中转到劳务派遣组织,从而变更了关系的主体。员工与劳务派遣组织签订<劳动合同>后,由劳务派遣组织向用工单位派遣,员工与实施劳务派遣前的用工单位形成一种新的雇佣关系。2、输出式劳务派遣:是指劳务派遣组织根据用工单位提出的用工要求,按约定的招聘条件和职务描述从社会招工,经用工单位面试合格后,天津劳务派遣机构,由劳务派遣组织办理招聘录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并派遣到用工单位。
劳务派遣一般在哪些岗位上实施?a:劳动合同用工是企业基本用工形式,天津劳务派遣价格,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的岗位;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劳务派遣单位不得以非全日制用工形式招用被派遣劳动者。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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